闽粮行〔2018〕15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100号)(点击打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