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以“高、严、准、实、细”深入开展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督导
时间: 2019-05-05 11:06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根据县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等5部门《关于印发上杭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发改〔2019〕20号)要求,日前由5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对县粮食储备直属库开展大清查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一是听取企业开展自查情况工作汇报。二是查阅大清查各环节各部门工作文件资料及台账建立情况。三是进行实地查看检查场所(坪埔库、南岗库、庐丰库)。查看仓内“账、簿、卡”记录是否齐全,粮面是否平整。四是“面对面”及时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与督导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督导主要是对企业自查情况和市督导情况及根据工作任务清单进行督导评价,督导组要求以“高、严、准、实、细”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一是要“高”,大清查各阶段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央、省领导批示精神为指导。二是要“严”,以中央、省、市对大清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标“照单全收”,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全面查清查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守好储粮安全底线。三是要“准”,要把准备环节时间节点、实物、统计、会计证要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标填报各数据表格,为市普查,国家、省抽查打下坚实基础。四是要“实”,要强化责任落实,科学组织实施,实事求是,坚持谁检查、谁签字、敢担当,切实把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要“细”,细分各环节各部门工作,责任到人,资料台账对标建档,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底线,确保我县储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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