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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J00213-2500-2018-00113
  • 发布机构:福建省粮食局
  • 发布日期:2018-07-10
  • 目录名称:工作动态
  • 文号备注:闽粮法〔2018〕123号
  • 内容概述:储备订单粮食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落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15:50 来源:福建省粮食局 字体显示: 点击:{{ pvCount }} 次

 闽粮201812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今年5月中旬召开的全省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推进会精神,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现就进一步做好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落实整改

去年下半年以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购企业对审计厅对有关市县审计时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推进了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各地继续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政策,举一反三,主动查问题和差距,有针对地制订整改措施,防止审计指出的类似问题的发生。按照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关于下发2018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855)要求加强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户和直补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直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合理分配

各市、县(区)在分解储备订单计划时,要根据乡镇、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以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并向种粮乡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储备订单计划的分解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落实到种粮农户,并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因受灾出现粮食减产或农户临时调整种植结构等情况,导致签约农户无法按合同交售订单粮食,如需对订单合同适当调整并重新签订的,必须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切实做到订单合同与售粮农户相对应,确保直补资金兑付到售粮农户手中。

不打白条,规范兑付

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购销企业要与当地农发行积极沟通,保证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确保不向售粮农户打“白条”。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款必须全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严禁用现金发放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款收购业务人员要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并及时整理归档。

四、加大宣传,强化服务

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我省粮食收购和质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明确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超标扣量方式等政策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农民销售“明白粮”。要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收购方式坚持早开门、晚关门、做到随到随收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销售“舒心粮”

五、加强监管,严肃问责

各地既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也要严格防止陈粮、“转圈粮”以及周边省份粮源进入省内政策性收购渠道。对虚报冒领储备订单直接补贴资金或利用陈粮、“转圈粮”套取差价的行为,严肃,绝不姑息。各地在夏粮、秋粮收购期间应组织粮食收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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