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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J00213-2500-2018-00138
  • 发布机构:福建省粮食局
  • 发布日期:2018-09-17
  • 目录名称:工作动态
  • 文号备注:闽粮党委〔2018〕28号
  • 内容概述:达标创星活动
中共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16:05 来源:福建省粮食局 字体显示: 点击:{{ pvCount }} 次

闽粮党委〔201828

 

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结合推行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工综2018〕57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按照“六个基本”建设的内涵设定考评内容。

(一)基本组织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成立联合党支部的,覆盖单位(处室)一般不超过3个;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规定。

(二)基本队伍方面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书记、行政处(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党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合规、团结协调,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三)基本活动方面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等活动;开展“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全覆盖。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和志愿服务等,在主题设计上突出“党味”,在内容安排上贴近党员实际和群众需求,在组织形式上灵活生动。

(四)基本作用方面

围绕服务发展、提振精气神,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设岗定责、业务竞赛等;围绕服务群众,贯彻“四下基层”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便民服务、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等;围绕服务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合力。

(五)基本制度方面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众制度;创新机关党建“1263”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费收缴使用、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制度并规范运行。推行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六)基本保障方面

落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各类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完善功能作用,促进场所“一室多用”“支部共享”,满足党支部和党员学习、活动需要。

二、评定标准

按照“六个基本”考评标准,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开展达标创星活动。原则上,党支部评级定星按照考评得分高低,确定先进、一般和后进等次,其中,评为“先进”等次的党支部考评得分需达到90分以上,数量一般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总数的30%,“后进”等次的党支部一般按5%的比例进行倒排。对评为“先进”等次的党支部分“五星”“四星”“三星”进行授星挂牌。原则上,授予“五星党支部”的党支部数量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总数5%,授予“四星党支部”的党支部数量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总数10%,授予“三星党支部”的党支部数量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总数15%。

三、实施步骤

首次分级分类、评级定星安排在2018年9—12月,以后每年12月底前按照“支部自评、机关党委考评、工委抽查复核”的程序,根据《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标准》(附后),开展一次评级定星。

(一)自检自查。每年11月底之前,各党支部对照“六个基本”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意见,并向机关党委报送自评情况。党总支应对所属党支部自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后向上报送。

(二)验收评估。每年12月上旬,机关党委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综合党支部自评意见、现场考评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党支部评级定星初步意见,并征求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意见后,报党组审核通过。

(三)复核审定。每年12月中旬,机关党委将评级定星结果在所属单位公示后报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12月下旬,省直机关工委成立若干考评组,以省直党建联系片为单位,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组织对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情况进行复核。抽查发现考评误差率超过15%,该单位本年度所做的考评需重新进行;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党支部直接列为“后进”等次,所在单位本年度不得评选“先进”等次党支部。

四、有关要求

(一)跟踪管理改进提升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先进”等次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对“一般”等次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对“后进”等次党支部重在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确定改进提升方案和措施,推动整改提升。同时,对党支部评级定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与所处等次和星级不相符的党支部进行调整,对经过整改得到提升的党支部,及时予以晋级增星。

(二)奖优罚劣,务求实效。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将评定结果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挂钩,每年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评级定星情况进行通报,有条件的可对“先进”等次中的“五星党支部”,予以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在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评比表彰中,推荐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一般应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推荐省级以上表彰的一般应为五星级党支部;“后进”党支部不得参评各类先进,党支部书记不得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优秀党支部书记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三)广泛宣传,示范带动。要加强宣传,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支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星晋级的生动局面。

附件: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标准(试行)

 

 

                    中共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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