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8〕215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粮行〔2018〕81号),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开展晚季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省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的2018年产晚籼稻谷。
二、抽样时间、样品数
2018年11月下旬前抽取100份样品。
三、检测依据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四、检测项目
国家标准(GB 1350-2009)规定的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量(敌敌畏、毒死蜱、马拉硫磷、三唑磷、甲拌磷)、重金属镉等卫生项目。
五、承检单位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六、完成时间
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于12月15日前将本次抽检结果和分析材料汇总后上报省局行业管理处。
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