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人〔2019〕3号
各市、县粮储局(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和《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继续开展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法及时间安排
职业技能鉴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生产作业现场考核和模拟实际操作、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2019年(粮油)仓储保管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职业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方式分别在4月和9月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由各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二、鉴定计划及培训安排
(一)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鉴定安排
1.鉴定时间:2019年9月
2.培训时间:2019年9月
3.鉴定机构:福建经贸学校
4.培训鉴定具体地点、时间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件下来后另行通知。
(二)(粮油)仓储保管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鉴定安排
1.鉴定时间:2019年4月和9月各安排一次
2.培训时间:2019年4月和9月
2.鉴定机构:福建工贸学校
4.培训鉴定具体地点、时间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件下来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要求,同一工种的报名人数低于50人原则上不开班培训。具体开班培训情况由鉴定机构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鉴定报名
(一)各市、县粮储局(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动员符合申报条件(附件1)的人员报名,培训人员按要求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各地市根据申报情况汇总鉴定申报花名册(附件3)。申报(粮油)仓储保管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人员,请及时将相关材料于2019年2月20日前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319号福建工贸学校教务科,邮政编码:350001,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13675052852,传真电话:0591—83711171);申报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的人员,请及时将相关材料于2019年2月20日前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西湖北侧马加坡111号福建经贸学校教务处,邮政编码:362000,联系人:潘玮英,联系电话:15259775280,传真电话:0595-22797338)。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贴好相片,“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必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样可在省粮食局网站自行下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同底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一式四张。
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标准A4纸,照片规格要求:(1)小二尺寸(3.3cm*4.8cm,相素390*567)照片要免冠清晰,不能使用翻拍照片,必须是蓝底且露眉露耳,长发的要向后扎起。(2)照片不能留白色边框。(3)其中2张照片贴在申报表上方,2张照片上交鉴定站(照片背面须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附件: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