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仓〔2019〕164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省粮食行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19年“放心粮油”卫生质量安全抽查任务的通知》(闽粮仓〔2019〕118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于2019年9月份对部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粮油经销店”的米、面、油产品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抽查共扦取94家“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放心粮油经销店”(以下简称“放心粮油店”)120份样品,代表数量:702.31吨。其中:大米92份,代表数量:517.21吨;小麦粉11份,代表数量124.47吨;食用油17份,代表数量60.63吨。
二、检测结果
(一)总体情况:经检测,样品达标率95.8%(达标率以份数计算,下同),质量指标达标率95.8%,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其中:大米达标率95.7%(质量指标达标率95.7%,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小麦粉达标率90.9%(质量指标达标率90.9%,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食用油达标率100%(详见附件1)。
(二)分地市情况:
福州市:抽查放心粮油店22家,样品38份,代表数量134.05吨,达标率100%。
厦门市:抽查放心粮油店14家,样品18份,代表数量402.11吨,达标率94.4%,不达标样品1份, 系大米质量指标不达标,项目为碎米总量。
漳州市:抽查放心粮油店4家,样品4份,代表数量4吨,达标率100%。
泉州市:抽查放心粮油店22家,样品23份,代表数量78.99吨,达标率95.7%,不达标样品1份, 系小麦粉质量指标不达标,项目为湿面筋。
三明市:抽查放心粮油店9家,样品11份,代表数量6.42吨,达标率100%。
莆田市:抽查放心粮油店6家,样品8份,代表数量28.5吨,达标率87.5%,不达标样品1份, 系大米质量指标不达标,项目为碎米总量。
南平市:抽查放心粮油店7家,样品8份,代表数量28.2吨,达标率87.5%,不达标样品1份, 系大米质量指标不达标,项目为不完善粒。
龙岩市:抽查放心粮油店6家,样品6份,代表数量2.54吨,达标率83.3%,不达标样品1份, 系大米质量指标不达标,项目为碎米总量。
宁德市:抽查放心粮油店4家,样品4份,代表数量17.5吨,达标率100%。
三、整改意见
请有关设区市粮储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粮食行业协会督促相关企业对超标粮食进行整改,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附件:1. 2019年“放心粮油”卫生质量安全抽查情况统计表
2.2019年“放心粮油”卫生质量安全抽查不达标样品汇总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