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9-29 12:00     字体显示:大  中   阅读:{{pvCount}} 次

闽粮党委〔2013〕34号

各总支、支部: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决定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人员。

二、时间:9月26日-27日,9:00-20:00。

三、地点:东街口贤南路献血房车(八一七北路,鼓楼区红霞广场苏宁电器前)。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方面的知识,鼓励适龄健康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报名参加无偿献血,为社会献爱心、作贡献。

2、为确保血液的安全和优质,参加献血人员应注意以下要求:①携带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第一次献血的可到现场办理);②献血前一天晚饭应清淡、忌喝酒、早睡保证充足的睡眠;③献血当日要用早餐,早餐以稀饭、白馒头等清淡食品为主;④献血过后要注意休息,不要做过分消耗体力的事,如遇不良反应及时与献血点医务人员联系。

3、局机关参加人员请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到局机关党委报名,9月26日上午9:00统一前往献血点;局属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并提前一天将时间和人数报局机关党委。

                      中共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委员会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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