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4-11-15 09:02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8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省粮储局党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并于2024年1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承担巡视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省粮储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重要措施,作为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有力举措,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推动整改,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督办到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听取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周祖翼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正视巡视“回头看”反馈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严肃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扛稳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一办两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制定局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分管领导“一周一调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党组“一月一报告”。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20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6次、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1次,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将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整改捆在一起抓,分别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8个问题作出追责或处置,共追责处理1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14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4人,同时,梳理有关企业问题线索,经核实查证后进行行政处罚,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四是全力固强补弱,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对《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资金管理办法》《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油委托代储管理实施细则》等8项制度进行完善,推动形成以制度约束、以制度管理的良好生态。

  (二)党组书记承担巡视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逐项逐条领会和把握巡视反馈意见,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每月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打牢思想基础。带领班子成员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重要指示批示;把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逐条深学细学,主动研讨交流,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带头讲好纪律党课,不断打牢抓实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研讨交流39人次。二是以上率下,积极推进整改。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9个,占比63%,牵头负责整改措施60条,占比53%。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问题28个,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措施59条,完成率分别为96.6%、98.3%。针对整改中遇到的“应收账款被拖欠、对股权抵债的收购价确认依据不足”以及“局党组谋划项目不深不细”2个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牵头修订出台《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三是压实责任,全程跟进督导。提出落实巡视整改与个人成长进步挂钩,与处室人员评先评优挂钩;明确要求整改责任人推进巡视整改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务必追责问责,将巡视整改责任层层压紧压实。逢会必讲巡视整改,每月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指定机关纪委负责跟踪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有力推动长效管理。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把巡视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及人员变动及时更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三是制定局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18次,专题会议13次,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2.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会未研究省储备粮公司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及进展情况报告。本轮“回头看”梳理发现,巡视反馈省粮储局和省储备粮公司的问题仍有20个未整改到位。

  一是3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制定问题台账;局党组每月定期听取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举措。二是印发《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方案》,针对20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9条;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7个问题,45条措施,基本完成3个问题、4条措施整改,问题和措施完成(含基本完成)率为100%。其中,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基本完成2个问题,问题和措施完成(含基本完成)率为100%。三是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强化督促检查。梳理上轮巡视20个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责任履行不力的情况,对2个问题,3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局党组谋划整改不深不细。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深刻剖析谋划整改不深不细问题根源,时任党组成员及规划建设处(军供处)负责同志作深刻检讨,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召开专题会议2次,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利用全省现有仓储资源,重新谋划物资储备库项目17个,完工项目10个,开工项目7个,全省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满足应急需要。二是召开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从5个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16个,深入检视剖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

  4.党组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不够主动。

  一是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9个,占比63%;整改措施60条,占比53%;截至目前,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问题28个,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措施59条,问题和措施完成(含基本完成)率为96.6%、98.3%。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省政府下达建设任务的7个省库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5.2018、2021年巡视均指出省粮储局“应收账款被拖欠”和“对股权抵债的收购价确认依据不足”2个难点问题,截至本轮巡视均未完成整改且进展缓慢,局党组书记虽然作为追欠工作推进协调小组组长,但重视不够。

  一是召开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研究局追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时任党组成员、相关负责同志作自我检查,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鉴于问题整改办法已穷尽,经局党组研究,转为常态化追欠工作。二是4月12日召开协调会,与省国资粮食公司、省闽粮购销公司等债权方共同研究原股权收购的评估价确认问题,为推进追欠工作提供支撑与依据。6月19日,律师事务所对股权抵债的收购价确认依据进行核实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跟踪督促不够紧。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20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6次,推进整改落实。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问题28个,整改措施53条,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28个问题,53条措施,问题和措施完成(含基本完成)率为100%;另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问题20个,整改措施35条,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19个问题,34条措施,问题和措施完成(含基本完成)率为97.1%。二是进一步降低成品粮油代储风险,与省发改委、财政厅6月3日联合印发省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代储企业“提供同等价值及以上的资产抵押或担保”。三是2月28日,省储备粮公司发函至应急成品粮油代储单位,要求3月8日前提供同等价值及以上无抵押的资产作担保。四是6月30日,完成对代储企业的审核,原有24家代储单位中,22家企业已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取消1家企业代储任务,1家企业申请退储。

  7.涉及专项资金补助的屏南县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建设等3个项目,至本轮巡视期间仍未开工建设或完成验收。

  一是巡视期间仍未开工建设的屏南县粮食应急加工项目,我局立即督促整改,2023年12月29日正式动工建设,已于2024年5月8日通过了有关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5月9日我局组织人员到项目实地察看。二是巡视期间仍未完成验收的明溪县粮食应急加工项目,我局在巡视期间就根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通过多次督促,已于2023年11月23日完成项目验收。三是巡视期间仍未完成验收的华安县粮食应急加工项目,我局通过向漳州市粮储局下发督促整改函,定期开展调度,已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项目验收。

  (二)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偏差

  8.组织人事部门未结合职能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省储备粮公司党委针对巡视指出的“受到处理的库主任免去职务后仍然享受库主任待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4月29日,公司党委召开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个人分别针对该问题进行检讨。二是4月19日省储备粮公司印发《福建省储备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修订)》(闽粮储备〔2024〕105号),除1人已于2023年11月退休外,公司给予另外3名因违纪被免职的干部岗位工资、绩效待遇降低一档处理。三是督促省储备粮公司依据新制定的员工奖惩办法开展自查自纠。5月29日,人事处对省储备粮公司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通报存在问题3个,并督促省储备粮公司完成问题整改。

  9.督促推动问题线索处置不力。

  一是定期听取省粮储局机关纪委的情况汇报,常态化与机关纪委开展会商研判,深入南平、泉州、漳州等地,开展调研检查,抽调机关纪委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督促纳入线索台账1件5人。二是经梳理研判,省粮储局对专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均予以初核,目前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处置方式比较精准到位。及时增补1名机关纪委书记,并配备机关纪委专职纪检干部1名,下属单位均明确纪检工作具体负责人。轮训省粮储局和省储备粮公司纪检干部3人次,组织省粮储局系统纪检干部16人开展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等业务培训,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2024年3月23日印发《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内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协作事项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权限、时限等要求。

  10.省粮储局2022年1月已完成对松溪储备粮公司收储订单粮有关问题线索初核,但直至2023年5月才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一是2024年5月16日,组织省粮储局机关纪委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做了详细解读,上半年局机关纪委独立开展追责问责17人次。二是驻委纪检监察组结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省粮储局机关纪委2021年专项巡视以来办理的40条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梳理,并督促局机关纪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运用整改成果不充分

  11.针对“议事规则边界不清”问题。

  一是修订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增加“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内容。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闽粮党组〔2024〕35号),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决策程序。开展“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和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3类15个问题,并完成整改。二是完成2022、2023年“引粮入闽”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结果看,两年合计补助省内粮食企业从省外调入优质粮食达80多万吨,有效调动了企业从省外调粮积极性,增加了省内粮源供给,达到了资金投向预期。5月22日,局党组会专门听取和研究了绩效评价结果。

  12.整改成果有的未巩固。

  一是督促三明市粮储局收回应急加工产能提升项目补助1万元。二是4月30日,协同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1号),明确采用项目法、因素法分配资金,并细化我局所承担的审核职责。

  13.整改实效有的不够好。

  一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6月13日,按程序给予未及时请示报告导致问题产生的时任福清直属库主任批评教育。二是6月27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原委托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代储的小包装成品油调整至省储备粮公司自储。

  (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弱项

  14.涉及省粮储局职责分工的有两个扣分点,2021年以来查处涉粮案件数量较少。

  一是梳理汇总2023年度粮食流通行政处罚案件,并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通报全省2023年度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情况。二是制定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并列入2024年度重点工作;召开“铁拳行动”动员部署会,举办全省粮储系统12325监管热线业务专题培训班;制定《福建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闽粮执法规〔2023〕3号),畅通涉粮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渠道,今年以来省本级作出4起行政处罚。

  15.执法督查人员持证上岗数量不足。

  一是汇总梳理全省粮储系统持证人员信息,建立525名持证人员信息库。二是组织全省粮储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202人。三是将涉粮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列入市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并配合省发改委开展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2023年度考核联合抽查工作。

  (五)粮库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

  16.全省仓容中,部分仓容已不能满足安全储粮要求,占地少、机械化程度高的仓容占比较少。

  一是163万吨现代化粮库已全部开工,截至目前完工85.21万吨,厦门翔安库新建筒仓22万吨已开工,并序时推进,全部建成后筒仓仓容将增至12%。二是对2000年以前建设的仓容进行摸底,三明、南平、龙岩对不符合安全储粮要求且有维修价值的仓容已安排资金进行维修改造;云霄、南靖、平和对不符合安全储粮要求且无维修价值的仓容进行拆除,新建仓容已开工建设;对不符合现代化储粮且无维修价值的,但可用于周转的仓容,明确仅用于基层粮站临时收购周转;其他仓容租赁或改为他用。三是已下达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1600万元对25万吨仓容粮库功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补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1000万元,施工进度序时推进。

  17.省储备粮公司直属粮库应用储粮新技术的仓容占比不及中储粮福建分公司的75%。

  一是2024年4月17日,7个新建省级粮库项目均按照高标准粮仓标准设计并建成投用,比计划时间提前2个月完成。二是光泽直属库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已完工,其他16个直属库功能提升累计完成投资4401万元,其中:吊顶隔热和专用空调安装改造两个子项已完工;仓内墙体气密性子项已完成工程量62%,余下工程量将于2024年底前完成。

  (六)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18.全省应急粮食加工企业,日加工能力150吨以上的只有79家。

  一是2024年安排1400万元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改建日加工能力150吨以上粮食生产线建设。3月26日,印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粮食应急和质量检测体系问题整改的通知》(闽粮仓〔2024〕60号),督促各地市粮储部门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加强日加工能力150吨以上粮食生产线建设。截至6月份,日加工能力150吨以上的生产线增加了10条。二是5月10日,印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挂钩帮扶新建加工企业的通知》(闽粮仓〔2024〕99号),建立局领导挂钩帮扶重点民营企业机制。5月至6月,分管局领导带队赴三明、宁德、莆田等地相关企业,督促加快新建生产线进度。截至6月份,新认定5家新建的日加工能力150吨以上粮食加工企业为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19.应急储备、加工、供应、配送各环节衔接不畅,具备综合保障能力的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尚未建立。

  完成13家集储备、加工、供应、配送等3项以上能力的省级应急保障中心认定。

  20.全省48.8%的供应网点为个体户,应急供应能力较弱。

  一是3月26日,印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粮食应急和质量检测体系问题整改的通知》(闽粮仓〔2024〕60号),督促各地增加非个体户应急供应网点数量,解决个体户比例偏高,应急供应能力较弱的问题。截至6月份,全省应急供应网点在总量增加的情况下,个体户数量占比下降了4.3个百分点。二是6月份前,各市、县级粮储部门与新增的33家应急供应网点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并采取下发倡议书、发放粮食应急工作知识手册等形式,加强应急保供知识宣贯。

  (七)粮食质量检测能力有待强化

  21.基层粮食检测机构分布不均。

  一是5月27日,依据市、县(区)现有粮食检测机构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粮食检测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闽粮仓〔2024〕111号);下拨800万元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推进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并纳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截至7月份,6个县级检测室正在推进建设。二是依据国家征求意见稿,细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待国家考核标准正式下发后,将细化内容纳入对地市考核指标。

  22.一线粮食检测能力不足。

  一是省储备粮公司22个直属库各设置1名检验员岗位,6月24-28日,在福州举办粮油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直属库55名质检员参训。二是粮油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于2024年7月17日进行公开招标。

  (八)代储环节监管需加强

  23.对代储企业资格条件要求降低。

  一是3月30日,印发《省级政府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代储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二是5月29日,完成对现有代储企业的资格审查,均符合代储条件。

  24.对代储企业监督检查成效不好。

  一是省储备粮公司开展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专项检查,组织各直属库对省级应急成品粮油规模落实、储存安全、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赴各代储单位现场扦样。从检查情况看,省级应急成品粮油库存数量充足,规模落实到位,质量等级均符合代储合同要求,合格率100%。二是4月11日,省局开展省级应急承储企业成品粮油质量安全跟踪抽查。委托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对省级代储成品粮油进行抽查,扦取30份样品达标率100%,其中质量指标达标率100%、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三是通过调取查阅相关原始检查资料,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福州直属库监管人员履行日常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质量方面的问题。按照监管职责,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监管库负责人、监管人员分别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处理。5月9日,按规定程序落实问责。5月22日,省局对该问题立案核查,6月7日依法对省储备粮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5.信息化监管运用还有不足。

  一是省大数据公司已按建设进度要求,实现代储单位与国家局、省局平台实时对接,原37个粮情、视频未完全上传省级粮食管理平台代储单位,已完成相应出入库、粮情或视频对接。二是省大数据公司专门成立技术服务团队,组建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实施组、技术支撑组,完成信息化软硬件对接、应用培训、员工实操考核等工作,有效强化信息化应用实效。三是2024年以来,结合年度考核,对所有直属库、部分代储单位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抽查督导。每月对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所有省级直属库及代储单位实现库存一一对应、视频实时在线。

  (九)轮换环节管理不严格

  26.轮换环节质量标准不合规。

  一是3月1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省级政府储备玉米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委托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对省级政府储备玉米进行抽检,扦取148份样品,质量指标达标率100%、储存品质宜存率100%、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并于4月15日印发情况通报。二是通过调取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省储备粮公司决策问题,负责业务的总经理对决策负主要责任,具体经办负直接责任。6月19日,按规定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5月22日,省局对该问题立案核查,6月7日依法对省储备粮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7.对违约合作商未按合同约定追索损失。

  一是经梳理,3家公司违约金分别为61.09万元、68.2万元、29.7万元,总计158.99万元。省储备粮公司分别发出催告函,要求3家公司在3月底前退回损失款。1家公司退回损失款29.7万元,4月28日-30日,省储备粮公司通过鼓楼区人民法院分别对另外2家企业提起诉讼,由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经审核原始合同还原业务,发现省储备粮公司计调部副经理对执行合同约定追索损失督促不力。经局党组会议研究,6月13日按规定程序给予省储备粮公司计调部副经理批评教育处理。

  (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不重视

  28.2018年机构改革至今,仍未修订出台我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新办法。

  一是2023年12月26日,会同省应急厅、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并报省政府备案。二是4月12日,举办《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培训,全省180余人参加。

  29.省级储备37种救灾物资有13种超期存储,最长超期5年。

  一是对在库省级救灾物资全面排查,列明超期和临期存储物资清单。根据送检物资不同检测类型,分别委托中联品检(北京)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抽样送检,共送检物资19种,其中7种检测不合格。二是4月12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对7种经检测不合格的省级救灾物资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5月8日,向省应急厅发函结合已报废物资统筹考虑2024年度采购计划的建议。

  (十一)落实政治生态修复措施不够有力

  30.对省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成果运用不够好。

  一是省纪委二室对我局开展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回头看”监督检查,指出3个方面7个问题。我局制定16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局党组每月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汇报,并形成专题报告报省纪委监委。坚持举一反三,4月1日,印发《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清底式“回头看”工作方案》,对收到的3条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清底式“回头看”。二是3月21日,印发《在全省粮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的工作方案》并严格抓好落实,上半年开展业务培训5期(参训人员259人次)。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获得省直机关“好”的等次,绩效工作获得“优秀”等次;上半年工作2次在全国粮储系统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3次得到国家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5月23日,印发《福建省省级储备粮轮换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粮财〔2024〕107号),明确对省级储备粮轮换资金,实行“库贷挂钩”“收贷”两线运行管理,要求省储备粮公司7个工作日内按照还贷运行机制及时归还轮出储备粮相应贷款,规范账款管理。四是4月26日,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闽粮党组〔2024〕35号)。

  (十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规范

  31.政治引领力未有效发挥。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截至7月底,党组会议学习30次,学习议题87个;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交流研讨10次,学习议题60个。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增加“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等内容,从5个环节对上会内容进行审核,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审批程序。三是将粮食增储、仓容扩建、救灾物资储备等核心业务列入党组议事范围,今年以来,由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题60个。

  3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经梳理,2022年,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未提交党组会研究的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26项。二是相关处室对未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的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核实、评估,由办公室进行督查、复核,涉及的26个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4月2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复核情况。

  33.民主集中制未有效落实。

  一是4月8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省粮储局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二是将局党组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列入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深刻进行剖析,查找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会议均邀请驻委纪检组参会,落实监督制度。

  (十三)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34.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

  一是将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项目。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成立工作专班,下设粮食小组,深入摸排问题。粮储局机关纪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2件,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驻委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12个,构成问题线索3条。二是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研判处置,目前初核3件3人,直接了结2件2人,立案1件1人。在开展谈话函询、初核中进一步发现新的问题线索,目前已经在谈话初核中新发现问题线索2件2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三是制定《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内部工作制度》,明确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评估监管、巡察机构等的联动要求,指导省粮储局机关纪委办理问题线索。前往局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1件。四是组织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赴杭州纪检监察培训中心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培训期间,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制定《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年轻干部工作的十条措施》,派组内业务骨干对省粮储局机关纪委开展培训,抽调机关纪委人员2人到组内参与案件办理工作,以案代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办案能力。五是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参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的监督等,下发工作提醒3份,督促开展内部审计“回头看”。开展日常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主动发现并参与福建经贸学校违规装修、省储备粮公司泉州直属库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南安库拆旧建新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研判、处置,不断提高主动挖掘问题线索的意识和能力。

  35.对已查处的省粮储局下属单位的个别问题,未将相关人员的问题纳入线索管理问责处理。

  一是经查阅该案《巡视期间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人员餐费缴交凭证,于4月2日将涉及该问题随行就餐的6名人员,一并纳入问题线索管理。二是4月7日-10日,局机关纪委组成核查组,向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并开展谈话。经局党组研究,5月27日,按程序分别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3人进行谈话提醒处理,1人免于处理。

  36.机关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待提升。

  一是4月3日集中相关人员进行复盘,经梳理,原办案过程中审查、审理、处分决定环节,缺少对已查实计调部相关人员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处置定性表述,以及案件卷宗整理不细致、不完整等问题。局机关纪委复盘后对该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复盘中未发现影响量纪的情形。二是5月16日,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省直粮储系统16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三是采取“廉政微党课”等形式,整理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发送各支部(党委、总支),要求各单位及时组织学习。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工作安排表,开展了警示教育大会、讲纪律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读书班等11项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37.关于三明市荆西粮油储运站有关问题的卷宗中,对有关人员是否知晓虚假轮换就地转仓的问题,未深入调查明确责任。

  一是5月28日前,组织案件办理人员对该案卷宗材料进行复盘,发现缺少当事人证言证词,不能形成闭环。本次进行了补充核查,已取得当事人证言证词。二是通过补充核查,与原卷宗调查判定结论一致,且当事人就该问题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和2023年1月4日受到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经5月31日党组会研究,决定本次不再予以处理。

  (十四)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够严格

  38.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办公楼存在闲置面积多、租金浪费的现象。

  一是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俭节约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人民日报社论“让勤俭节约精神见于行动--在全社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干部职工围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开展两轮交流研讨。通过网站、LED屏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节约理念。二是通过综合比较,以公开竞租方式租赁方圆大厦3F层作为交易中心新的办公场所,5月22日签订租赁合同。现租赁办公用房面积974平方米,公摊36%,实际使用面积约620平方米,租金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70.13万元。相比租赁面积减少439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减少300平方米,年租金减少82.47万元,实现面积、租金双降低。

  (十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深入

  39.2021、2022年度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和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中,16人次未提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3月4日-8日,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支部达标创星实地考评,指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问题23条,并予以通报。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2月23日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

  (十六)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40.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一是通过公开遴选补充2名基层优秀选调生,均为本科学历,其中一人为食品安全与工程专业。经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调动,7月23日已到单位报到。二是2024年3月,调入1名同志任中共福建经贸学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2024年4月,提任福建工贸学校副校长、经贸学校副校长各1名。2024年6月,提任经贸学校1名党委副书记为该校书记,提任工贸学校1名副校长为该校校长。调整前,工贸学校、经贸学校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分别为53岁、54.5岁,调整后平均年龄均为51岁,两所学校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三是2024年7月1日-3日,在三明市委党校举办“干部能力专业化提升培训班”,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基层粮储部门约60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41.破解粮油检验等专业人才紧缺问题不够有力,未充分发挥局属学校作用并提出人才引育的措施。

  一是已将储检专业列入局属两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新招1名粮储检验专业教师进入公示期。二是印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统计全省粮油仓储保管和粮油质量检验人员培训需求的通知》(闽粮人〔2024〕48号),掌握各地市培训需求情况。依托局属两所学校开展粮油仓储保管和粮油检验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鉴定,截至目前,工贸学校共开展4期初级粮油保管员培训;经贸学校共开展1期初、中级粮油保管员培训。两校合计培训431人,技能认定367人,技能认定率达85.15%。推动基层粮油企业、质检机构等367名员工持证上岗。印发四期跟班学习通知,组织粮储系统基层工作人员41名赴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开展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

  42.选人用人把关不严。

  一是3月22日召开局机关党办支部会议,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5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5月17日,按程序对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人批评教育处理。5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时任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人就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作了深刻检讨。二是4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机构编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三是对近三年新提拔70人进行摸排,并报局党组审议,未发现类似情况。

  43.考核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对被立案调查的干部,当季度平时考核更改为“一般”等次。4月19日经局党组研究,对未及时履行立案调查告知责任的时任机关纪委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4月23日,印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考核制度。

  44.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3月14日,开展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情况摸底排查,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干部开展全覆盖自查。二是3月20日,组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全体干部和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各1名,召开因私出国(境)政策专题学习会议。制定《个人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在征求意见栏增加征求所在基层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三是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建立健全“三个工作台帐”,即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台帐、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台帐、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台帐。

  (十七)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

  45.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扎实。

  一是2月23日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二是3月4日-8日组织开展达标创星、模范机关创建实地考评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发现问题38个,并进行通报,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4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关于相关人员2021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情况的说明;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开展剖析;将相关人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重新认定为“合格”等次。

  46.党支部达标创星不规范。

  一是4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对2022年度受到党内职务处分以上的领导干部所在支部列为后进支部;2023年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以上11名干部所在支部不列入先进单位。二是3月4-8日,组织开展达标创星实地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星级支部进行评定,并印发《关于2023年度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情况的通报》。三是6月21日,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大会,对星级支部进行授牌表彰,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着力打造示范品牌。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未收到巡视移交干部问题线索。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调查或处置8件15人,已办结8件15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8件14人,免于处理1人,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其中,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惠标对粮食轮换环节质量标准不合规的问题负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正视巡视整改存在的不足。

  这次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有的是多年积累形成的,有的涉及面广、原因复杂,整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不够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巡视整改具体工作不够,推动巡视整改“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推进“应收账款被拖欠”及“对股权抵债的收购价确认依据不足”整改的成效不够,局党组将继续全面彻底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二)锚定年内整改任务持续抓好整改。

  巡视整改问题46个,制定整改措施114条,在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45个问题,113条措施,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提前完成3个问题,7条措施,关于基层粮食检测机构分布不均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列入长期任务,持续推动整改。

  (三)巩固和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6个月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没有结束,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把整改工作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结合起来,与推动粮储系统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决打消“过关”心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1.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注意研究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切实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2.坚决扛稳主体责任。以本次整改为突破口,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3.巩固提升巡视成果。着眼于推动粮储系统高质量发展,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好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动形成改进作风、干净担当的新常态,凝聚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6563;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9楼;电子邮箱:305653411@QQ.COM。

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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