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新增市县两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指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龙岩市购粮人口增加的实际及认真落实省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决定新增市县两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抓好落实。一是新增储备规模。按全市购粮人口6个月消费量测算,本轮新增市县两级粮食储备规模34428.6吨,其中,市级11428.6吨,县级23000吨。新增粮食储备规模全部到位后,市县两级地方储备粮规模为原粮180000吨(市级50000吨、县级13000吨),成品粮3100吨(大米,市级1000吨、县级2100吨)。二是到位时限。市本级新增规模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落实到位5300吨、2022年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6128.6吨;县级新增规模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本轮新增规模含各县(市、区)2022年6月底前要求落实到位的成品粮应急大米储备规模。三是资金来源。本轮新增粮食储备规模所需费用列入同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所需资金按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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