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2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 闽粮仓规〔202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6-03-16 18:05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为严守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口,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局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收购入库、销售出库和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检验必检项目,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福建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内原粮收购入库、销售出库环节,地方政府粮油储备验收检验及出库检验,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擅自缩减检验范围、降低检验标准。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确保粮食质量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闽粮仓〔2019〕201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

  一、稻谷收购入库必检项目

  (一)常规质量指标

  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黄粒米含量。

  (二)食品安全指标

  镉。

  二、稻谷销售出库必检项目

  必检项目与收购入库时必检项目一致。

  三、地方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必检项目(详见附件)

  (一)地方政府粮油储备入库平仓、食用植物油入罐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验收检验合格的,方可作为地方政府粮油储备。

  (二)地方政府粮油储备出库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在储存期间施用过储粮药剂且未满安全间隔期的,还应当增加储粮药剂残留检验。

  四、其他事项

  (一)必检项目未列出项目指标也应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测指标中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中的交叉项目,可不重复检验;

  (二)选用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快速检测方法,如有可疑数据应及时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发现被污染粮食,应当迅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以及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在出库前应当由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省局可适时调整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各地可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霉变情况和生产用药等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五)其他粮食品种检验项目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性粮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地方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必检项目

 

  附件

  地方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必检项目

品种

名称

指标类别

检测项目

平仓验收检验

出库检验

稻

谷

常规质量指标

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黄粒米含量、谷外糙米含量、互混率、色泽气味。

同验收环节

储存品质指标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

食品安全指标

镉、铅、总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农农药残留。

镉、铅、总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

小

麦

常规质量指标

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总量、无机杂质、水分、色泽气味。

同验收环节

储存品质指标

色泽气味、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

——

食品安全指标

镉、铅、总汞、总砷、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农药残留。

镉、铅、总汞、总砷、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

玉

米

常规质量指标

容重、不完善粒含量、霉变粒含量、杂质含量、水分含量、色泽气味。

同验收环节

储存品质指标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

食品安全指标

镉、铅、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农药残留。

镉、铅、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

大

豆

油

常规质量指标

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冷冻试验、烟点、溶剂残留量。

同验收环节

储存品质指标

酸价、过氧化值。

——

食品安全指标

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

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

备

注

1.“——”表示可不做检验。

2.农药残留检测项目主要以敌敌畏、马拉硫磷、毒死蜱和三唑磷为主。

3.应急成品粮油常规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以及包装标签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日常抽检时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参照对应原粮和大豆油出库项目执行(小麦粉加测过氧化苯甲酰)。

4.地方政府粮油储备储存期间定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指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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