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闽粮法〔2026〕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1-2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面贯彻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 进一步推进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6-01-26 17:30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开启之年。为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经研究,将“法治提领”作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年度“十大行动”之一,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现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聚焦“精准滴灌”,让普法宣传内容对接粮储行业实际需求。法治宣传要紧扣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特点,针对不同群体靶向发力。对种粮农户,重点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中质量标准、资金兑付等内容,用“大白话”解读粮食收购、权益维护等实操要点;对粮食经营者,聚焦储备管理、质量安全、经营台账、应急义务等法定责任,通过典型案例警示违法风险;对监管人员,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粮食执法与释法说理有机结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创新“场景融入”,让普法宣传形式贴近粮储系统工作实际。深刻认识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战略定位,充分认清粮食安全法治化建设离不开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法规精神融入粮食安全“产购储加销”全链条、物资储备“收储调运管”各环节,推进实现法治粮储建设提质增效。切实按照法治宣传教育法“融入法治实践和日常生活”的要求,把普法阵地建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一线。充分运用现有设施平台,在收购现场设立普法咨询台,在智能粮库设置法治宣传角,利用粮食交易等平台推送法律知识;借助“宪法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时机,开展“法治进粮库、进田间、进企业”活动,通过普法短视频、情景模拟、线上答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行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性知晓度。

  三、健全“长效机制”,让普法宣传实效赋能粮储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宣传是法治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一位粮储人的自觉行动,才能以法治力量守护好“八闽粮仓”“应急仓库”,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深化发展。要持续构建法治粮储建设常态化宣传格局,一方面整合现有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类载体优势,形成“政策解读+法律宣讲+服务指导”综合服务模式;另一方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法治宣传纳入粮储行业培训体系,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轮训的必备内容。同时畅通反馈渠道,根据粮食产业发展新需求动态调整宣传重点,让法治宣传始终紧跟粮食安全保障实践步伐。要把“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附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要时间节点

重点普法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贯穿全年

习近平法治思想

机关党委(人事处)

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2

1-2月

元旦、春节、元宵节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公务员法、政务处分法、监察法、爱国主义教育法

贯穿全年,列入各支部学习内容

3月

“3·8”国际劳动妇女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

局妇委会、局机关工委

5月

“5·1”国际劳动节

工会法

局机关工会

“5·4”青年节

志愿服务条例、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等

局机关团委

6月

“6·1”国际儿童节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促进条例等

局妇委会、局机关团委

7月

“7·1”建党节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

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8月

“8·8”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等

结合年度干部职工运动会实施

10月

“10·1”国庆节

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

局机关团委协助

12月

“12·5”国际志愿者日

爱国主义教育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等

局机关团委

3

贯穿全年

反食品浪费法

办公室

针对性做好机关内部学习宣传

1-3月

“两节”两会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政务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

4月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生物安全法、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等

5月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

信访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办法等

保密宣传月

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

“5·1”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日

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9月

“9·9—9·15”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

10月

“10·16”世界粮食日及粮食安全宣传周

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

列为粮食安全宣传周我省主场活动内容

12月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

以内部学法为主

4

1-2月

“两节”两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日

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粮食储备处

以内部学法为主,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实施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有关章节内容

4月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有关章节内容

7-8月

夏粮收购

行业法律法规涉及粮食收购有关规定

11-12月

“12·8”统计法公布纪念日

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秋粮收购

行业法律法规涉及粮食收购、储备、轮换等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内容

贯穿全年

政府储备粮轮换

5

贯穿全年

冬春救助

突发事件应对法、能源法、采购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

物资储备处

以内部学法为主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6

贯穿全年

结合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学习宣传

政府投资条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

规划建设处

结合申报粮食和储备等相关重点工程规划建设需求开展普法宣传

7

1-3月

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两会期间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结合年度粮食质量抽检一并组织实施

4月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

重点宣传涉粮知识产权内容

5月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

物资储备处配合

6月

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组织实施

诚信兴商宣传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内容

以内部学法形式组织

9月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

结合“粮食质量安全日”等组织实施

11月

消防宣传月

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

结合消防演练组织实施

12月

办法实施日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结合季度形势分析会组织实施

贯穿全年

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内部学法形式组织

8

1月

“1·1”办法实施日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执法督查处(法规处)

以内部学法为主,列为年度学法考试和年度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4月

“4·1”办法实施日

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

“4·15”条例实施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5月

民法典宣传月

民法典

以内部学法为主

6月

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日

粮食安全保障法

7-9月

年度行业执法资格考试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等

11月

法律施行日

法治宣传教育法

12月

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

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内容

9

贯穿全年

会计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等

财务审计处

业务学法内容

4月

全国税收宣传月

个人所得税法

结合个税申报确认组织实施

5月

“5·28”全国企业家活动日

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内容

以内部学法为主

9月

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

11-12月

年度预算申报

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10

10月

全国敬老月

老人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

离退休

干部工作处

适时针对性组织开展面向离退休老干部的普法宣传

说明

1.各处室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重要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好重要时节和常态化普法宣传;

2.根据新制(修)定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

3.以上所列牵头单位为主要牵头处室,其他处室根据法定职责落实相应普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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