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时间: 2020-04-30 11:17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印发的《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18〕32号)规定,经研究,2020年度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拟重点支持三明市300万元(其中:市本级57万元、建宁80万元、永安130万元、清流33万元)、泉州市200万元(其中:石狮32万元、南安133万元、德化35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5月1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规划建设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9748,传真:0591—87553821。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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