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法〔2008〕151号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
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做好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2008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国粮政〔2008〕43号)精神,现将制定的《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政〔2008〕43号)和《福建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闽粮法〔2006〕189号)精神,结合今年我省粮食工作重点,制定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我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省粮食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管粮,促进全省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我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普法工作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到我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粮食行业法制化水平,扎实做好2008年我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积极推进我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按照我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做好普法中期自查和互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4.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活动。深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办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中心任务,按照国家粮食局确定的《条例》四周年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法和形式,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5.加大粮食行政复议制度学习宣传力度。以粮食“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继续宣传普及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粮食行政复议制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粮食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6.重视学习宣传与粮食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与粮食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民法》、《农业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仲裁法》、《物权法》等与粮食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粮食行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7.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与方式,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
8.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管粮建设。
9.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有关学法用法的考核制度,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
10.加强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加大国家粮食政策和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粮食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与享有的相关权利,培养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的观念。
11.加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重点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政策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权益的有关规定,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丰富普法教育方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2.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粮食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粮食工作实际,制定粮食“法律六进”活动方案,重点推进粮食法制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
13.推进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加强对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推广粮食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学习借鉴国家粮食局授予的依法行政示范联系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4.丰富和创新粮食法制宣传的形式。以《条例》颁布纪念日、世界粮食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于开展粮食法制宣传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福建粮食政府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增强粮食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服务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不断扩大粮食法制宣传的效果。
五、加强研究和队伍组建设,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和理论研究。结合粮食工作的特点,深入基层粮食部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研究,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推动我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6.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研究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7.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依法管粮是《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充实粮食法制工作人员,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粮食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18.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专门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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