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09-01-19 10:49

 

闽粮法〔2008〕7号

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全国粮食系统“五五”

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粮政〔2008〕283号)转发给你们。

在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中,我省漳州市粮食局被授予“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漳州市粮食局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和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省局印发的《全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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