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6-10-31 16:48

闽粮办行〔2016〕7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点击打开)于2016年9月8日印发,于2016年10月8日起实施,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传培训贯彻落实。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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