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法〔2013〕1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业法律知识)组织工作的通知》(闽政法〔2013〕2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粮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范围通知如下:
我省201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粮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范围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粮食行政复议办法》、《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福建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库存量与异常情况下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福建省油料食用植物油经营者最低库存量与异常情况下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办法》、《福建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粮食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福建省市县级粮库建设要求和资金补助暂行办法》。
各设区市粮食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即转发到所辖各县(市、区)粮食局。
福建省粮食局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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