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2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工〔2010〕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我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求真务实,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上走前头、作表率,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促进我省粮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在推动科学发展上走前头。党组织忠诚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局服务海西建设的规划举措,充分发挥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的作用;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为改革发展的先锋、履职尽责的模范、乐于奉献的表率。
(二)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走前头。健全社情民意反映沟通机制,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机关人和、事谐、气正。
(三)在服务人民群众上走前头。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的利益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发挥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
(四)在加强基层组织上走前头。优化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模式,改进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机制,激发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得到群众的支持拥护。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党员学习积极性高,学习力不断提升,运用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立足岗位,忠诚履职,为民尽责,在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机关党建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落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形成了正确导向。
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工青妇工作不断进步。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社会、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与岗位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认真思考研究问题,学思结合,学用结合,学习力明显提高,成为熟悉政策的“活字典”,精通机关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先行先试、敢为人先,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实践力和创新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带头落实机关效能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俭节约、廉洁从政。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是,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努力做到“五个强”:
一是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能力素质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群众工作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是创新意识强。思想解放,工作扎实,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是工作作风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是自律意识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派,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
(一)公开承诺。局属各级党组织要围绕“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从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为原则,围绕我局的中心任务,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载体推动。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的活动载体,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为时间节点,确定活动的阶段性目标。局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设计载体,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读书节”等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树立为民负责、推动工作、公正廉洁的形象,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创造一流业绩;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业务工作和企业发展大局设计载体,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攻关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增强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做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设计载体,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发挥党员作用,不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树立典型。要发现、培育、推广先进典型,特别是要树立身边的典型,使党员干部感到可亲可近、可学可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局机关党委继续组织开展两年一度的“一先两优”评比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立足岗位争优秀。
(四)领导讲评。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适时对主管和分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讲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结合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系统带动、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共同推动。
(五)群众评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要重视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的反馈与应用。
(六)评选表彰。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级党组织、局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评选条件和拟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2011年“七一”期间,局机关党委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从中遴选部分先进单位和个人向省直党工委推荐表彰。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四、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组织领导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总支、支部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下大气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局机关党委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适时点评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活动,注重质量、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二)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局党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先争优的舆论氛围;各单位也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充分运用局域网、《粮食工作情况》、《福建粮食经济》、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示范力和带动力,引导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
(三)分类指导,探索创新。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提出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加贴近单位实际,更加贴近党员实际。要坚持“党建带三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要充分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既要继承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又要大胆探索创新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生动活泼、扎实有效。
(四)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正确处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相结合,同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推进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相结合,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先行先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做出新的成绩;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相结合,搞好系统带动,不断提高本行业、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让创先争优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经常性工作中发挥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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