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4-08-11 18:32

闽粮办〔2014〕106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现将《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粮食局

                                    2014年8月6日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闽委办〔2014〕31 号)精神,按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我局将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2014年 8月 7日至 8月 31 日

    二、具体对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具体内容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具体是:

    (一)公款吃喝方面

    1.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

    2.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吃请。

    3.违规豪华装修单位内部食堂和培训接待中心用于公务接待。

    4.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中违规组织公款聚餐。

    5.在公务活动中同城会餐。

    6.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餐费。

    (二)公款旅游方面

    1.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搭车”、“借道”公款旅游。

    2.违规携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

    3.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等费用。

    (三)公车使用方面

    1.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长期借用、租用或者占用公务车辆。

    2.违规将公务用车用于旅游、探亲、扫墓、接送亲属等。

    (四)检查评比方面

    1.违反《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委办发[2014〕6 号)精神,擅自设定或保留检查评比项目。

    2.检查评比、招商引资、办会办展等活动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效果不明显。

    此外,还要结合实际,整治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面上自查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材料应紧紧围绕本方案,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检查评比等四个方面专项整治的内容,一一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材料(不超过2000宇)并认真填报《自查表》。自查材料和《自查表》加盖单位印章后于8月11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林飞雄,联系电话:87555814。

    (二)开展重点督查

    8月中下旬有针对性地选择局属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15分钟内)、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看材料、查账、暗访。省直纪工委也将开展重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严肃追责。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要直查快办、严肃处理,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发生较多、违纪现

象较为突出的单位,不仅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还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三要立行整改。各单位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立即着手抓好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定期检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整改,不遮掩,不护短。

    附件:省粮食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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