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调〔2016〕1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粮办财〔2015〕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要在规划编制前期对粮食物流业发展、粮油加工业发展、粮食行业信息化以及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项目需求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地粮食行业发展现状,参考《福建省粮食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目》(详见附件),编制《粮食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报送时间
请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调研及“十三五”规划初稿的起草,并报省局调控处。联系人:陈海韬,电话:0591-87557415;邮箱:fjslsjtkc@163.com。
附件:福建省粮食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目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2月2日
附件:
福建省粮食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目
(参考稿)
一、“十二五”粮食行业发展主要成就
(一)加强粮食调控体系建设,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
(二)推动粮食加工业升级,粮食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三)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流通效率明显提升
(四)逐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依法管粮有力推进
(五)构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面临形势及主要问题
(一)面临形势
(二)主要问题
三、“十三五”我省粮食行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实现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二)完善健全粮食市场体系,提高粮食供给能力
(三)完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构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
(四)发展粮食加工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粮食行业上新水平
(六)加大粮食信息化投入,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
(七)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八)完善粮食流通执法体系,提高依法管粮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二)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大投资力度
(四)深化改革创新
(五)强化科技支撑
(六)加强协调指导
(七)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八)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粮食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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