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时间: 2018-12-22 20:34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印发的《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18〕32号)规定,县(市、区)自愿申报,设区市粮食局、财政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商省财政厅同意,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2019福建省储备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拟重点支持南平市(顺昌、浦城)、龙岩市(上杭、武平、连城),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22日至122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调控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26508,传真:0591—87553821。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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