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21〕15号)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粮粮〔2021〕150号)精神,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2020年度引粮入闽奖励。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对申报引粮入闽补助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现将拟补助的企业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24102,传真:0591—87553821。
附件:2021年省属企业引粮入闽资金补助公示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