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邀请参与省级应急储备大米代储业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粮储局 时间:2024-04-28 14:40

 各粮油经营单位:

目前我司有一批省级应急储备大米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代储(含代轮换、下同)单位,现邀请省内有意向且符合代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代储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储规模

2200吨省级应急储备大米分四个合同包,分别为合同包一:500吨、合同包二、500吨、合同包三:500吨、合同包四:700吨。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名参与一个或多个合同包的代储任务。

、代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近一年内没有受到涉及粮油经营处罚等违法行为,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具备满足存储规模所需的有效仓容(代储500吨大米仓房面积不少250㎡,周转仓容面积不少于25㎡;代储700吨大米仓房面积不少于350㎡,周转仓容面积不少于35㎡;以上仓房面积不含通道,仓房及其配套设施质量完好、功能完备、安全可靠,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油专(兼)职保管人员;具备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检验能力,有满足相应检验项目需求的检验仪器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检验人员;不具备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检验能力的应通过委托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按规定对应急成品粮质量安全进行检验。

(三)具备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适时开展必要的培训演练。

(四)具有与代储数量相匹配的生产加工或经营能力,大米加工企业日处理稻谷能力不低于100吨,月均大米产量达1000吨及以上;贸易企业月均经营量达1000吨及以上。

(五)功能分区布设合理,储粮区与生活区、加工区、营业区等明显区分,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六)具备或愿意安装应急成品粮视频监控系统,主要业务数据填报至省粮食管理平台并及时更新,确保库存、数量、质量等关键数据真实、齐全。

(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粮食法规、政策,服从政府调控,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能及时、准确向粮食和储备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等。

(八)提供同等价值及以上的资产抵押或担保

(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备低温储存条件的企业。

三、其他事项

请各意向单位于5月7日17:30前向我司提交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原件邮寄至仓储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届时我司将组织人员现场核查代储条件。代储条件核查结束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代储条件的入围企业名单。我司将在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代储费用公开招标公告,接受符合代储条件的入围企业参加投标,最终确定省级应急储备大米代储业务合作单位。

人:张惠阳

联系电话:19959680538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5楼仓储部

邮箱:413303935@qq.com

附件:省级应急储备大米代储业务公开招标报名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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