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移动式应急大米加工设备厂房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5-06-20 16:48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移动式应急大米加工设备厂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移动式应急大米加工设备厂房工程

  2.项目编号:FJZC-TP-2025-06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815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815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移动式应急大米加工设备厂房工程

1

358154.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企业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017〕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标的名称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620202506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档)。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6.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7.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若采用邮件获取,请前往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fjzczb.com)首页最底下办事指南查看具体流程,未获取谈判文件或未填写登记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50626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未填写《招标(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或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50626上午09:30(北京时间)

  9.2谈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201省道军民路146号

  联系人姓名:陈工

  电  话:15980307867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邮编:350025

  联系人:张思婕、陈丽娜、黄振利

  联系电话:0591-83625873

  13.代理服务费及谈判保证金账号

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505 0161 3900 0000 032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马支行

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213316000050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谈判保证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在用途注明“项目编号:XXXX”的谈判保证金。

  14.特别提示

  14.1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4.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4.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4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https://lsj.fujian.gov.cn/);

  (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cbl.com);

  (4)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公示栏;

  (5)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fjz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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