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直属库仓房屋面及天沟防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5-08-29 1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直属库仓房屋面及天沟防水改造项目已被批准招标,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直属库,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省级财政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直属库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8543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直属库仓房屋面及天沟防水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8543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9月01日9 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00秒通过以下方式报名:A.邮件方式报名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对公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编辑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hhzb@163.com),以邮件到达我公司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B.现场方式报名的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我公司进行书面登记,以投标人代表抵达我公司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66西洪广场2层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http://lsj.fujian.gov.cn/)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cbl.com)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直属库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25172,传真: /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66西洪广场2层

  电子邮箱:fjhhzb@163.com

  电话:0591-83053110,传真:   /  

  联系人: 陈炯恒、陈郑晰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

账 号

1502 0141 7000 7436

7345 1101 8260 0053 018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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