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执法〔2019〕121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17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粮食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地粮食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夏粮收购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履职,认真组织开展收购市场检查监管工作。
二、压实监管责任,严格执法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督促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确保国家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农民售粮渠道顺畅,维护夏粮收购市场秩序。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有粮食收购计划的设区市每月25日前上报收购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收购进度、案件情况、采取的监管措施、政策建议等,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2019年度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重大问题随时上报,并在夏粮收购结束后向省局执法督查处书面报送收购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含纸质件和电子版)总结。此项工作将作为当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王琦
电话:0591-22026553
电子邮箱:jdjcc@fjgrain.com
传真:0591-87560199
附件:2019年度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情况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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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厅局单位
主办: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福建省粮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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