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9-16 11:37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闽粮执法〔2019150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中储粮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转发你们,请按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严防“转圈粮”、“出库难”等现象发生。

二、强化出库管理,确保政策落实。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销售出库各环节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等文件要求,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严肃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监管。各地要将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范围,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按照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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