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1-09-01 08:2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提高对《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做《安全生产法》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根据省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重点

见附件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50条

、组织领导

成立由蔡立雄副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负责《安全生产法》宣贯指导、协调工作。

 长:蔡立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谢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

            粮食储备处处长

        吴泽珍  物资储备处处长

        宋剑峰  规划建设处(军粮供应管理处)处长

        莫锦富  执法督查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陈金苍  财务审计处处长

        王思丽  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处长)

        张步先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

        张秋强  福建工贸学校校长

        张晓辉  福建经贸学校校长

        黄建立  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所长

        郑乃吉  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黄小勇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义仁  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主任

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计划安排

(一)宣贯发动阶段(830日前)。细化制定方案,准备相应的宣贯资料。

(二)宣贯落实阶段(91日-1130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讲、座谈、咨询、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检查督查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前)。对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细化宣贯方案,做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形式多样,宣传到位。要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辅导讲座、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活动。

)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情况于2021年1210日前报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联系人:张委铭

联系电话:0591-87535113

 箱:fjslcjaqccykjc@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50条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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