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6-09-12 15:23

 闽粮检〔2016〕154号

各设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对部分设区市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检﹝2016﹞187号)中的检查内容进行督查。

    二、督查对象:莆田、宁德市所辖部分县(市、区,下同)粮食局及各类涉粮企业。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每个县抽查2—3个涉粮企业。

    三、人员组织:

莆田组:陈寿山、练丽珍、朱  日

宁德组:陈金苍、王全雨、林秀群

抽调检查人员督查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

    四、时间安排:9月18日—21日。

    五、纪律要求: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及接受检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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