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检〔2017〕6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加大粮食库存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各地应结合正在进行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认真对照并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粮食库存监管力度,确保管好守住各级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对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库存检查和各地自查、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请各地在5月20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局(监督检查处)。
附件:《国家粮食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加大粮食库存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7〕2号)(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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