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检〔2017〕145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加强我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对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以下简称“专业人才库”)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已推荐专业人才库成员的基础上,分别再选拔推荐粮油仓储管理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含油脂库存实物检查)6人、粮油库存统计账检查2-3人、粮油库存会计账检查2-3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酌情推荐。
二、工作要求
省级专业人才库成员调整充实,除要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建立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的通知》(闽粮检〔2015〕139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素质。各地要严格条件和程序,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把好专业人才库成员推荐审核关,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知识全面、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择优充实到省级专业人才库。
(二)服从调用。省级专业人才库成员必须服从省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被抽调的检查人员无特殊理由必须服从抽调,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给予支持。
请各地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库的调整充实工作,积极推荐并认真填写《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和《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送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含电子版)。
联系人:陈寿山 谢 凯
电 话:0591—22026553 87512315
邮 箱:jdjcc@fjgrain.com
附件:1.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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