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调整充实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7-07-17 16:01

闽粮检〔2017〕145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加强我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对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以下简称“专业人才库”)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已推荐专业人才库成员的基础上,分别再选拔推荐粮油仓储管理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含油脂库存实物检查)6人、粮油库存统计账检查2-3人、粮油库存会计账检查2-3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酌情推荐。

二、工作要求

省级专业人才库成员调整充实,除要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建立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的通知》(闽粮检〔2015〕139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素质。各地要严格条件和程序,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把好专业人才库成员推荐审核关,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知识全面、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择优充实到省级专业人才库。

(二)服从调用。省级专业人才库成员必须服从省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被抽调的检查人员无特殊理由必须服从抽调,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给予支持。

请各地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库的调整充实工作,积极推荐并认真填写《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和《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送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含电子版)。

联系人:陈寿山 谢 凯       

电 话:0591—22026553 87512315

  邮  箱:jdjcc@fjgrain.com   

附件:1.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点击下载)

     2.福建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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