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执法〔2019〕27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关于印发《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线索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司局便函执法〔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核查情况报告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核查情况报告体例和格式撰写报告,收集证据,规范上传文件格式,实现全程电子化留痕管理,提升热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