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人〔2015〕133号
福建闽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局领导同意,现委托福建闽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份到你单位对穆维兴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请予以支持配合。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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