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举办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1-08-08 15:13

 闽粮人〔2011〕260号

各市、县(区)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闽粮人〔2011〕73号),经研究,决定于 2011年 8月 24日 在福州举办第十四期粮油保管员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 9月 14日 举办第三期粮油质量检验员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拟参加高(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粮油保管员。

(二)拟参加中(四)级职业技能鉴定的粮油质量检验员。

二、培训时间

(一)粮油保管员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

2011 年8月23日 报到, 8月 24日 - 9 月3 日 培训考核、鉴定。

(二)粮油质量检验员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

2011 年9月13日 报到, 9月 14日 - 9 月24 日 培训考核、鉴定。

三、报到地点

凤凰假日酒店(福州市杨桥中路 289号)。

福建工贸学校联系人:郑定钊,联系电话: 13075961389。

乘车路线:

(一)火车站:乘5路、22路车至茶园山站下。

(二)汽车南站:乘38、33路车至凤凰池站下。

四、培训、鉴定费用:

按闽粮人〔2008〕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

(一)高级粮油保管员

1.鉴定费 : 240元/人。

2.培训费用 : 800元/人。

3.教材及资料费:200元/人。

4.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

1.鉴定费 : 210元/人。

2.培训费用 : 800元/人。

3.教材及资料费:200元/人。

4.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须提供材料如下

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同底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一式四张。

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标准A4纸

(二)请携带学习用具(包括计算器)及工作服。 

附件:1.福建省粮食行业第十四期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人员名单     

2.福建省粮食行业第三期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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