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电〔2013〕1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2013年省局将计划选派干部到国家粮食局挂职和接收市、县粮食部门和局属单位干部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择优选派挂职干部
接收市、县粮食部门和局属单位干部挂职,是省局党组加强粮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市、县粮食部门和局属单位干部开阔视野、了解全省系统工作等情况,提高把握全局工作能力。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从市、县粮食部门中推荐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优秀干部到省局挂职。为加强双师型人才培养,局属学校也可选派教师到粮食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提升技能水平。
原则上各设区市推荐不少于1名挂职干部,报经省局审核筛选同意后正式通知。
二、选派程序及有关要求
申请到省局机关或企业挂职锻炼的干部须经各地各单位书面推荐,省局审核把关,正式下发通知。
到省局挂职锻炼的干部初定于2013年4月底报到,挂职锻炼时间为1年。
挂职干部的工资、奖金等仍由原单位按规定发放,食宿由省局统一安排。
请拟推荐干部到省局挂职锻炼的单位填写《选派到省局挂职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附件)并于2013年3月底前报送省局人事处。
福建省粮食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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