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电〔2016〕5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工作局,局属有关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按照我省2016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我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法
职业技能鉴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生产作业现场考核和模拟实际操作、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者,由国家粮食局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鉴定培训安排
(1)中级粮油保管员计划培训100名,培训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16日;初、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计划各培训50名,培训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24日。
(2)中级粮油保管员计划培训50名,培训时间:2016年8月23日—9月3日;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计划培训50名,培训时间:2016年9月14日—9月25日。
(3)鉴定机构:福建工贸学校。
(4)培训方式:由福建工贸学校承办,地点待定。
(二)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鉴定培训安排
(1)初级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计划各培训50名,培训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10日。
(2)鉴定机构:福建经贸学校。
(3)培训方式:由福建经贸学校承办,时间地点待定。报名人数低于20人原则上不开班。
三、鉴定报名
(一)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属有关公司要以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培训鉴定。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初、中级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附件1)的人员报名,并将《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连同鉴定申报花名册(附件3)于3月25日前寄福建省粮食局人事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0591—87557422,传真电话:0591—87553821,联系人:熊永刚)。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贴好相片加盖公章;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同底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一式四张。
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标准A4纸,照片背面用园珠笔写上单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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