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人〔2016〕17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5〕284号),为引导和激励全省粮食行业职工“练本领、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推动我省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第四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定于2016年9月举办全省粮食行业高层次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获得第四届福建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分前9名的粮油保管员、前5名的企业组粮油质量检验员和前4名的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员;这两个职业中个别优秀的骨干。
二、培训内容
培训分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分别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主要为《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以及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培训以实际操作为重点。
三、培训时间
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培训班计划分2期进行,每期时间12天。第二期培训时间:2016年9月17日至29日,9月17日下午报到(第一期培训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2日,已在福建工贸学校举办)。
四、培训地点
福州梅峰宾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62号。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福建省粮食局主办,福建工贸学校承办,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为保证培训成效,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任务。
(二)本次培训不收费,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参训人员按时报到。联系人:省粮食局人事处,刘金嵛,电话:0591—87557422,手机:13959191101;福建工贸学校,郑定钊,手机:13075961389。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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