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贸学校招聘教师方案
时间: 2017-08-03 09:04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福建工贸学校(原福建省粮食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一所集大中专、高职教育于一体的多层次全日制国家级重点学校。学校位于福州鼓楼区洪山桥,占地面积84.882亩。目前在校生近3000人。曾获得“全国职业指导先进学校”“福建省平安校园”“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创建国家示范专业点及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16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B类学校,2017年,晋升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A类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 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学位

 

01

食品专业教师

1

食品科学、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

02

语文专业教师

1

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

03

数学专业教师

1

数学、基础数学、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04

体育专业教师

1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教学(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竞技体育、体育教育训练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05

计算机专业教师

1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网络教育、网络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06

英语专业教师

1

不限

英语、商务英语、

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翻译)、学科教学(英语)

07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1

 

不限

美术学、艺术学、艺术设计、美术装潢设计、动画、电脑艺术设计、学科教学(美术)、美术教育

08

舞蹈专业教师

1

不限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与舞蹈学

09

会计专业教师

1

不限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会计硕士

10

商贸类专业教师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经济与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粮食局网站、福建工贸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福建工贸学校办公室王老师收(其中报名材料1、2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福建工贸学校邮箱gmxxbgs@163.com ,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及3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自贴一张在报名登记表上);

2.《2017年福建工贸学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工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缴交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报考务费80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汇到指定账户(账户名:福建工贸学校,帐号:1402013409008800427,开户行: 福州市工行洪山支行凤凰分理处),在汇款附言上标注“岗位代码+姓名”,并且把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mxxbgs@163.com 。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工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最后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粮食局网站、福建工贸学校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桥原厝23号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3711171  13178035015

E-mail:gmxx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工贸学校和福建省粮食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粮食局人事处、福建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对招聘 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57422(人事处)、0591-87556563(机关纪委)。

     附件1:福建工贸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2:福建工贸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工贸学校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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