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权责事项清单
时间: 2018-02-09 00:00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依法确定省粮食局权责事项60项,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

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特殊情形或跨区域问题,省级可直接行使相关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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