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六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4-08-04 00:00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决定》全面部署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任务,指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地区都有责任

《决定》部署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重大战略任务,提出要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

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经济安全。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和中长期发展趋势分析,我们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方针。《决定》强化了各地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指出各地区都要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储备任务,分担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粮食主产区、产销平衡区、主销区的生产、加工、流通、储备等粮食产业发展状况构成了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从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粮食主产区要重点加强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着力加强产粮大县建设,确保区域内粮田面积不减少、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中央和省级政府还要强化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粮食加工、流通、储运等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形成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财力增强相协调的发展局面。

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重点加强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

《决定》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

这一任务的提出,完善了今后一个时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本思路,制定了实现粮食供给稳定增长的重大举措,明确了今后国家重点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基本任务和重点区域。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国家将实行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和整体开发,实施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农业机械化。

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

《决定》提出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这是在新形势下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重大措施。

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是国家支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陆续实施了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油料生产大县等财政奖励政策。今后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应遵循“统筹配套、突出重点、增加规模、提高效益”原则。要逐步形成统筹配套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长效持久的农业生产大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鼓励各地增加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目标出发,逐步扩大实施这一政策的区域范围;不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扩大产品覆盖范围。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出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需要抓好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农产品产业体系。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棉花、油料、畜牧、水产、蔬菜、水果等各个产业,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二是多功能产业体系。在发挥农村提供食品和原料功能的同时,加快培育和拓展循环农业、特色农业、农村二三产业、生物能源产业、乡村旅游等。三是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加快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等为农服务的相关产业,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需要在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农村流通现代化,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功夫。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