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财〔2018〕88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闽财预〔2018〕20号)(点击打开)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抓紧抓好预算资金细化。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项目库建设,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抓紧细化下达年初待分配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执行。
二、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对已经细化的项目资金,在依法依规、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各单位要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加快结转资金支出,按规定合理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严格控制和减少结转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闽财预〔2018〕20号)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