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财〔2018〕9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18〕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