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2-04 17:18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8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19〕25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秋粮收购信贷工作关事项通知如:

一、高度重视秋粮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工作。秋粮收购是我省全年粮食收购的重头戏,收购数量大、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秋粮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是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各级粮食财务部门要牢记初心和使命,提升政治站位,实把指导企业做好秋粮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要抓住订单收购按信用贷款的有利条件,着力解决基层企业收购贷款问题要督促粮食收购企业及时足额向农民支付售粮款,确保不因粮食收购资金筹集或兑付原因出现“卖粮难”“打白条”问题。

二、主动加强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沟通协调。近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农发银办〔2019〕106号),就做好秋粮收购信贷工作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发挥粮食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提出了便捷客户准入、提高办贷效率、实行优惠利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粮食财务部门要在认真测算粮食收购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主动与农业发展银行沟通对接,推进银企合作及时掌握收购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支持当地农业发展银行落实信贷政策措施配合做好有关信贷工作,努力实现银企双赢,切实保障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各级粮食财务部门在积极协调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做好政府储备轮换资金保障的同时,密切关注粮价,紧盯市场动态,加强粮食行情分析,及时跟踪最低价收购执行预案,做好托市收购资金准备,做到“钱等粮”。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收购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和订单补贴款,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因资金问题出现“卖粮难”、“打白条”,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四、指导企业多渠道筹集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各级粮食财务部门要在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主动协调当地农发行和商业银行等辖区内金融机构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和转化企业以及取得收购资格的其他企业,采取信用、商业性专项资金、货物质押、商业保险等贷款方式,加大多元化粮食收购主体的支持,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确保各类粮食市场化收购的资金需求。鼓励南平、三明、龙岩粮食主产区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货物信用保证基金等融资担保机制。同时,各级要加强对市场化收购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各级粮食财务部门对秋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收购资金问题,要及时主动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努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处)。

联系人:卓登菘

联系电话:0591-22026031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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