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党委〔2023〕42号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局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拟于2024年2月至3月开展2023年度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工作,请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42个在职、离退休支部,其中在职党支部39个、离退休党支部3个。
二、考评组成员
考评组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党委牵头,抽调各局属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开展交叉检查。
三、考评内容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在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六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作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品牌建设”内容,并细化形成考评具体标准。在职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分别制定考评标准,分别设定考评指标(详见附件1、2)。
四、评定等次
支部评级定星以考评得分高低作为主要依据,综合平时掌握情况等因素,确定先进、一般和后进等次。其中,“先进”等次不超过参评党支部总数的30%,“后进”党支部不设硬性指标。“先进”等次党支部分“五星”“四星”“三星”进行授星挂牌。其中,“五星”党支部不超过5%,“四星”党支部不超过10%,“三星”党支部不超过15%。
根据指标设定比例要求,在职党支部设“先进”等次党支部11个,其中“五星”2个、“四星”4个、“三星”6个。按照机关、局属单位在职党支部参评比例(9:29),分配机关“先进”等次指标2-3个,局属单位“先进”等次指标8-9个。离退休党支部设“先进”等次党支部1个,与在职党支部统筹使用。具体星级根据得分高低、综合平时掌握情况等因素确定。
五、考评步骤
(一)支部自评(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下旬)。各党支部对照考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意见。局属单位党委应对所属党支部自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后,再形成初步考评意见。自评意见和自评表(见附件1、2)于2024年1月25日前向局机关党委报送。
(二)实地考评(2024年2月下旬-3月中旬)。考评组根据达标创星考评工作方案,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抽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考评验收。综合党支部自评意见、现场考评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党支部评级定星初步意见,并征求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意见后,报局党组审定。
(三)跟踪管理(2024年3月-6月)。根据考评验收结果,坚持边开展活动边改进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先进”等次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对“一般”等次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对“后进”等次党支部重在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确定改进提升方案和措施,推动整改提升。
(四)授星定级(2024年7月)。局机关党委将评级定星结果公示后,报省直机关工委复核。结合“七一”活动,对“先进”等次党支部进行表彰,举行“授星”仪式。
附件:1.省粮储局在职党支部达标创星考核标准
2.省粮储局离退休党支部达标创星考核标准
中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