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召开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联络员和签约企业代表会议的函
时间: 2017-06-08 16:12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 次  

闽粮函〔2017〕164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省(区)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各签约项目企业:

    根据第十三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工作部署,定于6月16日、17日在福州市分别召开“福建粮洽会”联络员会议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福建粮洽会”筹备情况和会议有关注意事项;

    (二)对“福建粮洽会”的有关活动作进一步安排;

    (三)落实和明确签约企业代表现场签约中需要注意事项。

二、参会人员

(一)联络员会议。“福建粮洽会”各主办单位负责粮食贸易洽谈的联络员1人。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参加6月18日上午现场签约的企业代表各1 人(具体企业名单另发,并请各省粮食局负责通知本省企业)。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联络员会议,时间:6月16日上午9:00,地点:福州聚春园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厅。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时间:6月17日上午9:00,地点:福州聚春园大酒店二楼聚香苑厅。

(聚春园大酒店电话:0591-87502328,地址:福州市东街2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联络员会议的代表入住福州聚春园大酒店。参会人员住宿费用自理。请各位代表提前抵达福州,准时参会。

(二)参加现场签约企业代表6月18日上午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系领带、深色长裤;女同志不穿无袖无领上衣。

(三)参加会议的联络员统一领取本省(区、集团)代表的参展证和嘉宾证,并负责发放给参展参会代表(独立布展企业的参展证由福建省粮食局展馆组发放)。

(四)请各单位(含现场签约企业)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6月14日前告知我局,需要接站的请注明航班(车次)和到达时间。

联系人:程波特,电话:0591-87500474

                传真:0591-87551196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参会代表回执

 

单    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手机

入住酒店

抵达福州时间/航班(车次)

联络员

 

 

 

 

 

 

 

签约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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