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清流县粮储局召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工作部署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购销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化解安全风险。购销公司作为企业主体要根据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要求各库点、各岗位工作人员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做到100%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工作和检查中加强宣传,在全系统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