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人〔2011〕73号
各市、县(区)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落实《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保证我省2011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中级或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法及安排
职业技能鉴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生产作业现场考核和模拟实际操作、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由国家粮食局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2011年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考的方式在4月和9月进行;其他职业、等级鉴定根据情况实行集中鉴定和分散鉴定两种方式;技能操作考核由各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二、鉴定计划
(一)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鉴定安排
1. 4月安排中级粮油保管员、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
2.9月安排高级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鉴定。
3.鉴定机构:福建工贸学校。
4.具体培训鉴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二)制米工、制粉工、粮油竞价交易员鉴定安排
1.安排10月开展中级制米工、制粉工、粮油竞价交易员职业技能鉴定。
2.鉴定机构:福建经贸学校。
3.培训鉴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二、鉴定报名
(一)各市、县(区)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中、高级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附件1)的人员报名,参训申请鉴定人员所在各单位人事部门对培训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连同鉴定申报花名册(附件3)于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贴好相片加盖公章;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同底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四张。
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标准A4纸,照片背面用园珠笔写上单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zyjnjd.chinagrain.gov.cn/n16/n3955878/index.html/资料下载)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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