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200-2014-00064
  • 备注/文号: 闽粮办行〔2014〕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4-0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14-04-14 00:00

闽粮办行〔2014〕1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厦门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粮办发〔2014〕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第一批获得“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工作站)”认定的福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和福建厦门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按照附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称标牌样式》制作相应机构名称标牌。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