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200-2014-00154
  • 备注/文号: 闽粮办行〔2014〕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7-1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公告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14-07-21 00:00

闽粮办行〔2014〕27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属有关公司、省粮油科研所、各粮油质量监测站: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公告(第〔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加强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引导粮油加工企业规范相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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