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300-2018-00067
  • 备注/文号: 闽粮办〔2018〕7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2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18-05-07 10:11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我省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粮食调控体系,持续推进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发展,推动全省粮食流通工作再上新台阶。

  筑牢风险底线,认真履行行业基本职责

  守住粮食收购底线。进一步抓好粮食储备订单收购计划落实,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倾斜;继续参照国家标准,实行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制度,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收购秩序和资金供应,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二)守住保供稳价底线。健全涵盖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掌握市场行情。进一步健全粮食应急供应机制,完善应急供应网络,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加强市场预警监测,充分做好粮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供,运行平稳。

  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着力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推进依法管粮,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四)全面压实责任。各级地方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政策性粮食执行主体和承储企业切实履行好粮食流通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到岗到人,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五)突出督查重点。全面加强监管,在全覆盖、无死角的基础上,聚焦热点难点,如政府储备粮库存,政策性粮食收购、出库,以及超标粮食处置等环节,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今年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检查工作,摸清底数、消除隐患,提高储备粮管理水平。

  (六)创新监管方式。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畅通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落实粮食巡查制度,强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加快建设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将相关信息纳入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力争在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平台,2019年上半年完成测试后投入使用,并与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

  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粮食宏观调控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储备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压实责任、消除隐患,以储存安全、生产安全“两个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加强储备粮库存、轮换、质量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各级粮库建设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力度。同时,拟在公开规范、监管到位、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异地代储、“储加结合”一年一轮换等储粮管理创新,提高储备轮换效益。

  (八)进一步提升科学保粮水平。以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为载体,建立科学储粮技术项目储备,新建和改扩建的粮库,进一步推广充氮气调、低温准低温储粮、虫害物理防治等绿色储粮技术,提升科学储粮水平。加大粮食人才培养力度,发挥全国粮食行业拔尖人才工作室引领作用,积极联系国内粮食科研院校,建立人才交流培养和技术试点推广基地,跟踪最新储粮技术成果,开展产学研合作。

  (九)进一步完善调控载体方式。进一步总结完善粮食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择优确定一批骨干粮食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改进补助方式、范围。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军粮保障新机制,加快福州、厦门两个军粮综合保障基地和平潭、蕉城、连城等军粮配送中心建设。

  (十)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协作。办好第十四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推动产销协作关系有新拓展,签订粮食购销合同600万吨以上。进一步拓宽和巩固引粮入闽渠道,继续实行奖励政策,鼓励省内粮食企业从粮食主产省多调粮、调好粮。

  主动精准发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十一)创新粮食产品和业态。鼓励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丰富产品种类,加速提档升级。加强粮食产品分级、包装、仓储、物流和营销宣传,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开展“互联网+粮食”行动,鼓励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主食厨房、农商直供等商业模式。

  (十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围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等重点,提前谋划、多方推动,加快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对产粮大县和粮油加工企业资金扶持,推进粮食产品供给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

  (十三)加快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鼓励有实力的粮食企业,建立省外粮食基地,拓宽粮源供给渠道。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十四)积极培育新型市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关于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文件精神,在用地、用电、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新型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强化主体意识抓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十五)认真做好迎接国家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工作,2月底完成各设区市自评,4月底前完成省级自评,向国家报送考核自评总结报告。做好国家对我省现场抽查考核的准备,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各项工作经得起5月中下旬国家对我省现场抽查考核。

  (十六)认真组织开展省内考核工作。按照省政府2017年度考核通知要求,继续对各地进行全覆盖实地考核,督促各地政府及时查缺补漏,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工作基础。

  (十七)以考核促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统筹做好考核工作的牵头职责和粮食流通各项指标部门职责两个方面工作,以考核为抓手,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制约粮食流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粮食流通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六、强化责任、忠诚担当,推动粮食行业全面从严治党

  (十八)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看待粮食安全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

  (十九)落深落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坚决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粮食流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十)建设高素质粮食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化要求,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引向深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加快推动“三个转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十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真心实意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坚决防止出现“打白条”、压级压价和克扣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针对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完善防控措施,扎紧制度笼子。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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